被告人是否构成合同欺诈 本人2012年将自有房子一套出租,以40000元每年的价格租给福建的一位洪女士。半年后她以去广州工作为由要提前终止合同,我说要她支付违约金,她不同意。后来说帮我转租,我答应了,我跟他说不能超过两人(因为我毕竟是豪华装修,不准备长时间出租),她假惺惺的答应了。两天后她带来了一位罗女士来看房子,我问那位罗女士住几个人,她坚持说是两个人。两天后罗女士的丈夫跟我签了合同。几天后我再次来到我的房子时却发现五个人,房间给我弄得乱七八糟,我要他们搬离,罗的丈夫和其姨夫便对我恐吓威胁。并说合同上并没有写明住多少人,还说我和他老婆口头合同她不知道。本来我的房租可以达到45000元以上,只因为他们说只有两个人住才40000元租给他们。现在转租人亦不知道去向,我想起诉罗女士的丈夫,请问律师,罗的丈夫是否构成了合同欺诈,我是否可以以合同欺诈来起诉他。
2013-08-30 21:29 weiqia……(浙江-金华)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3-08-30 21:34
答:不是欺诈,可以起诉次承租人违约。
2 孙新律师 2013-08-31 00:30
答:不是欺诈,可以起诉次承租人违约。
3 倪振杨律师 2013-09-01 23:03
没有证据无法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