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责任认定书的疑惑 事情经过:我母亲上个月也就是8月27号因搭乘朋友的摩托车,因为摩托车车速过快出车祸死亡(现场的事实也是车速过快导致车祸)。而司机存活了下来(后经过确认司机无牌无照)。我在网上查一般交警出示责任认定书是20日,但是后来到交警队去问,他们的答复是40日才能出示。今天又打电话来说由于车祸发生时是凌晨没有目击者,所以还要延长!我想请问一下交警队这个答复符合程序吗?
2010-09-01 09:52 sLQ6757(贵州-安顺)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9-01 09:53
这个案子应该追究司机的刑事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0-09-01 16:38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