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方面的问题 在02.03左右,有一家面积约四五亩的饲料厂,因为经营不善,倒闭且被法院查封,06,07左右被拍卖给了几个外地人,而后,我们又从外地人手里把这块地买了下来,现在出租给了另一家厂使用,现在建行要来跟我们要20万,说是之前那家厂有欠他们几十万块钱。这样的话,我们需要支付这20万吗?他们这么做有法律依据吗?
2010-09-01 09:50 琳琳3344(福建-漳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9-01 09:52
建行要求没有道理。
除非你们买下或者收购了了该厂,否则你们可以拒绝给付
除非你们买下或者收购了了该厂,否则你们可以拒绝给付
2 110网律师 2010-09-01 12:33
除非你们是将这个外地人的所有债权债务转让过来,否则你们无需承担建行的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