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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财产分配
再婚财产分配 律师:你好!我母亲于十年前病逝,我父亲再婚,我母亲与父亲有一套拆迁房是我父亲的名字,属于婚前房产,我姐妹3人,我继母与我父亲结婚已有9年了,我家的房产不属于他们婚后财产,她有两个子女,是否有继承这个房子的权利,如果我父亲立遗嘱说把房子给他自己的子女,不公正能起到法律保护吗?而且我继母有一套房产买了,钱分给她自己的儿女了,我们姐妹3人也没有分。
2010-09-01 05:42 ZjN6057(山东-济宁)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汤红艳律师  电话:15805377556  2010-09-02 10:20
房子现在就有你姐妹三人的份额(你母亲去世后,你姐妹和你父亲继承属于你母亲的那部分房产),你父亲可以立遗嘱把房子中属于他的部分给你姐妹。遗嘱可以不公证,公证遗嘱效力较强。
2 110网律师  2010-09-01 07:48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继母的子女对你父亲婚前的房产无继承权(前提是没有形成抚养关系)你父亲立遗嘱完全可以,公证不是必要要件。
3 陈为涛律师  2010-09-01 09:19
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你父亲有权自由处分,你父亲完全可以立遗嘱将房产给你姐妹三人。公证不是必须的,但是公证的话会增强一株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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