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去辛集办离婚。我应该怎办好 我是石家庄本地的户口,我的爱人是辛集市的户口,他现在东开发区租房子居住,我们两个结婚有九个月了,婚生有一儿子,三个多月。我在石家庄东开发区法院起诉他离婚,我起诉时,提交了一份他在这里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是当地派出所开具的)。不过,当法院通知他的时候,他提出了管辖权异议,并出具了我们的租房合同。合同是09年12月签的,所以法院的人要把案子转到辛集法院去,或者让我撤诉,要是想离婚,等半年以后再去辛集起诉,我应该怎办好我不想去辛集办离婚
2010-09-01 03:16 ZcK2560(河北)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贾金勇律师 2010-09-01 09:11
程序是这样规定的,要么你到辛集起诉,要么等到居住时间达到一年,再行起诉。
2 孙新律师 2010-09-01 09:55
法律有规定 只能按照规定来办理。
3 孙新律师 2010-09-01 10:35
去辛集办理离婚,不会受到太大影响。
4 孙新律师 2010-09-01 11:20
房屋租赁合同不能对抗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应委托律师就管辖权问题和法院沟通,驳回对方的管辖异议。
5 孙新律师 2010-09-01 16:23
我认为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比租房合同更具有证明力,建议你委托律师和法院沟通,驳回他的管辖异议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