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期限已过,但担保合同里面写有二年的追索期,担保人还有责任吗? 您好!我在2012年四月份给别人担保了一笔300万的民间借贷(典当行借款),担保期限为三个月,担保合同约定的追索期为二年,今年7月份债务人跑路了,债权人就上门来告诉我债务人还欠他们100万没还清,同时向我索要100万本金及一个月的利息,(期间债权人从没上门告诉我还有100万欠款的事,而且债务人一再向我保证我担保的款子已经全部还清),请问此种情况下我有权拒还吗?
2013-08-29 19:32 静者思群(江苏-无锡)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8-29 19:56
无需承担了
2 110网律师 2013-08-29 22:47
你的担保期限已过,对方无权要求你偿还。上述只是一般情况,每个案件都有自身的特殊性,最好是具体案件具体分析。为更好的解决你的问题,你可以直接电话与我联系,这以便更准确的作出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