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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应该怎样才能维护我和孩子权利和利益
我应该怎样才能维护我和孩子权利和利益 律师你好!我丈夫于2007年12越29日去世,当时单位按工伤处理的,一次性赔偿了30万,加给我的5万,一共是35万。我有一个女儿,当时才12岁。当时他的父母都在,父亲的工作大约是4到5千,他的父母还有两个女儿。现在,他的父亲去世了,母亲把我和孩子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我给付费用共17万多,也就是所有赔偿的一半。请问律师,我丈夫先与他父亲去世,他的补助金,对父亲(有工资)有赡养的比例吗?对他母亲,有赡养的比例吗?大约是多少?另外,他的父母有一套住房,我和女儿有继承的权利吗?他父母的房产证在他们的女儿手里,我怎么才能争取到我和女儿应该得到的那部分?应该是多大的比例?
2010-08-31 17:53 LHY196……(山东-济宁)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汤红艳律师  电话:15805377556  2010年09月02日 10时37分
你丈夫的补偿金(30万,不包括给你的那5万),对他父母无赡养的比例,当初应有你、你女儿、公公、婆婆分配,你公公现在去世了,由你、你女儿、婆婆三人分配。你女儿可以代位继承她爷爷的房子。即和你婆婆,婆婆的女儿共同继承属于你公公的那部分房产。
2 110网律师  2010-08-31 18:12
既然已经起诉,那就积极应诉,向法院陈述理由及情况,相信法院会依法判决。
3   2010-08-31 20:08
你老公的母亲有权要求赡养费 但没有17万  也就是5万 你的女儿 有权继承他爷爷的 遗产  你可以请律师帮你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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