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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伤赔偿
建筑工伤赔偿 我小叔在烟台建筑有限公司打工,工资待遇130/天,未签订劳动合同,于2010年8月份工作期间从五楼坠下,造成左腿大腿骨骨折(需二次手术,之后也不能完全愈合),双手不同程度骨折(手指已打钢钉固定,还需二次手术,之后也不能完全愈合),肋骨断五根(其中八处断痕),第一节脊椎骨挤压变形(以后不能干重活),想咨询一下,此情况能得到多少赔偿。谢谢您的回复!
2010-08-31 17:14 lylily……(山东-烟台)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徐学春律师  电话:13589834209  2010年08月31日 17时48分
如能认定工伤,要尽快认定。。。
单位应在三十天内认定。。。
如单位不认定的,可自行或委托律师到劳动部门申请认定。。。
认定后可以定残,,
然后根据残级来主张工伤待遇。。。
如不能认定,可按雇佣关系的人身损害来要求赔偿。。。
伤愈后可定残。。。
根据户口性质,残级,被抚养人等情况来确定赔额。。。
具体可委托专业律师介入代理维权,以最大限度得到赔偿。。。
2 110网律师  2010-09-01 11:17
可以认定工伤
3   2010-09-01 17:49
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伤残补助金(定残后确定)、申请工伤后的工伤待遇等都是你们索赔的范围,工伤待遇因未签合同,也不会交工伤保险费,因此有用工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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