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告人在催缴物业诉讼书中情况不实,可以拒付物业费吗? 我在异地买了房子,交付时车库顶部有断裂现象,当时开发商答应修建,可至今未修。我们以为等车库问题解决后在交该交的费用。三年来,我们一直没去新房看看。也没收到物业方面所谓的催款电话和任何催款信息。冷不防,今天突然收到法院传票,物业公司以拒交物业费为由,把我告上法庭。诉讼中的理由是物业多次催讨拒交物业费。我非常气愤,交付物业费是业主应该做到的,我买得起房子,总交得起物业费的,根本没有想赖交物业费,如果当时来个电话或通过其他形式告诉我们,我们也会按时交付的。
2010-08-31 13:46 雨夜听风声(浙江-宁波)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0-09-01 07:15
交物业费和要赔偿,是两码事情.
2 孙新律师 2010-08-31 13:47
你好,物业费确实应当予以交纳
你可以和物业管理公司协商交纳物业费。
但就你缴纳的物业费,你可以向开发商予以追偿
你可以和物业管理公司协商交纳物业费。
但就你缴纳的物业费,你可以向开发商予以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