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子女中有一个儿子长期不负担老人赡养问题,可以追讨过去赡养费吗 我奶奶漆下有三儿、三女。奶奶今年已91岁高龄,于1985年爷爷因病去世后至今一直由除被告外的其余子女轮流照顾生活。长期以来被告从未承担过任何费用。近几年就原告的生活、医疗等费用要求被告多少负担一部分,却始终不予理睬,经多方调解无果。还扬言:“让我负担其生活起居?除非等我死了再做安排,不然就等着下辈子吧!” 更令人发指的是,被告多次当众咒骂原告:“老不死、老狗娘、头毛女儿等下流不堪的咒语,简直丧心病狂天理难容。
请问以上起诉理由可以追讨被告过去未负担的赡养费吗?
请问以上起诉理由可以追讨被告过去未负担的赡养费吗?
2013-08-28 09:26 徐蓝天(浙江)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3-08-28 09:45
老人可以起诉
2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3-08-28 09:45
可以起诉要求被告承担赡养义务。
3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3-08-28 11:17
可以起诉要求赡养费。
4 110网律师 2013-08-28 09:27
老人可以起诉要求被告承担赡养义务。
5 陈晓云律师 2013-08-28 09:51
老人有权起诉要求赡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