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律师帮忙分析一下,本人不胜感激! 情况如下,本人男,苏州本地人,她是外地人,我月收入2300左右,基本无存款,她月收入2500,有10万存款,房子是我父母的名字,有一儿子6岁常年随我父母生活,常年由我父母抚养,常年在我父母这边上学,现我单方准备离婚,她提出小孩归她,改她姓,永远和我断绝关系,我不能探望,她带儿子离开苏州,我每月支付1000抚养费一次性付清12年,我觉得不能接受,准备去法院起诉,像这种情况法院会如何判决?她在苏州无房,如果我聘请律师的话费用多少?我不需要和她分共同财产,我也不需要她支付抚养费,我只要小孩。谢谢大家给我分析一下,本人不胜感激
2013-08-27 13:09 春风望江南3……(江苏-苏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8-27 13:41
你好,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结合双方的综合条件,以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原则判决。你争取到孩子的可能性很大。我可以帮助到你,来电详谈。
2 陈晓云律师 2013-08-27 14:37
去法院,法院首先得看能否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离婚的情况下: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离婚的情况下: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
离婚的情况下: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离婚的情况下: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
3 110网律师 2013-08-27 15:10
孩子应归你抚养 ,律师费用协商确定。
4 110网律师 2013-08-27 20:50
孩子判给你的可能性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