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后不服向财政局提起投诉 质疑后不服向财政局提起投诉,财政局召集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了论证会。包括专家,前期专家。监察,纪检,被投诉人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等。唯独没有让投诉人参加。得出了不予受理结论。我们应该怎么办。有什么理由提起行政复议或申诉
2010-08-30 21:27 mt120(山东-泰安)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0年08月30日 21时38分
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理由:
1、程序违法,没让人投诉人参加论证会,剥夺了投诉人的权利。
2、实体违法,当然这个需要看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证据材料才能找出更具体的理由。
1、程序违法,没让人投诉人参加论证会,剥夺了投诉人的权利。
2、实体违法,当然这个需要看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证据材料才能找出更具体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