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自然灾害(大风)造成他人受伤,医院拒用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治疗 甲是在乡村经营一店面的商户。该地赶集天,甲开门营业,并习惯性地将店面门板(木门板,每块门板高200厘米、宽60厘米)竖立在店门侧。下午遇大风(部分瓦房的瓦片被风掀开,街道上的部分摊面被风吹倒),甲的一块店面门板被风吹倒,打中乙。甲将乙送往县医院治疗。在用乙的农村合作医疗本办理入院手续时,工作人员对此进行了拒绝,不同意给予报销。请问:因自然灾害造成他人受伤,不可以用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治疗吗?
2013-08-26 10:35 gzxzwy……(贵州-贵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3年08月26日 10时42分
一没有相应规定,应该接受。二所受伤害可找商店赔偿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8-26 10:36
这是不合理的
3 唐羽生律师 2013-09-09 17:22
甲需要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