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的定罪 甲方.我92年出生。12月3日生日,乙方.94年生。9月12日生属狗. 我们是情侣关系,发生了性关系。 他父亲想告我,强奸罪。。我们恋爱关系很多人知道。性关系也发生很多次了。我有证人证明我们是情侣。。最少50人证明..。。请问我能定我强奸罪么
2010-08-30 17:46 ymG3985(河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水全律师 2010-08-30 20:13
根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有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都应当以强奸罪立案追究:(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2)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的。 强奸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的行为,不论是否达到奸淫的目的,都应当立案追究。
所以,您不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不构成犯罪。
所以,您不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不构成犯罪。
2 孙新律师 2010-08-30 21:25
只要你们之间是自愿 那么是不违法的。
3 孙新律师 2010-08-31 10:54
不构成强奸罪,你们是双方自愿的,且乙方已年满1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