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工伤赔偿法律咨询
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 您好!我是2010年四月十九曰下午四点半发生的工伤事故,左手大拇指第一节在冲床上冲碎,法医认定为七级伤残,,住院治疗费用全部是公司支付,工伤治疗期及后期康复期第一个月发了九百元生活费,第二个月发了一千元,第三个月只给了六百元,当班员工每一千五元到一千七百多元找公司理论,他们说公司已全医疗费用都给我出了,工伤工资是公司文件规定并且是按最高上线给的,请问公司这种说法合理合法吗?我应该如何维权?
2010-08-30 15:42 AWW3778(湖北-孝感)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8-30 15:46
公司说法不合理。
七级伤残的,除医疗费外,公司应当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治疗期内公司应当按照原标准支付员工工资
2 110网律师  2010-08-30 22:32
按照平时工资支付 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