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打了欠条,到期要求续高额利息,也没有收据怎么办? 虽然是找个贷款公司,解燃眉之急,但当时签欠条时是与个人签的,注明借款金额和还款日期,后口头约定如果到期还不了本金,至少续25%的利息,就是高额利息,这些都没有文字写明,续过一个月利息后,到第二个月又要续利息,越滚越多,现在有什么办法吗?可以只还欠条上注明的金额吗?而且续的利息是从银行转账到对方账户,也没留收条,只是手里有转账单。
2010-08-30 10:56 hIg7405(北京)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8-30 10:58
你们之间签订的借款还息合同部分无效
你可以仅还借条上的本金和有效地利息部分
你可以仅还借条上的本金和有效地利息部分
2 孙新律师 2010-08-30 11:12
根据你的叙述,你们签订的利息部分无效,可以按照借条上的本金和有效的利息进行还款
还要根据借条内容分析具体事宜,保留转账单
如需律师帮助可来电咨询,汤律师电话15011178658
还要根据借条内容分析具体事宜,保留转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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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贾金勇律师 2010-08-30 12:53
不合法,法律保护民间借贷,但是不保护高利贷,目前我国法律只保护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
4 孙新律师 2010-08-30 14:13
利息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5 赵江涛律师 2010-08-31 09:32
高利贷部分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