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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北京,我想咨询两年前我在上大学,我和我的朋友还有一个男的喝醉完
我在北京,我想咨询两年前我在上大学,我和我的朋友还有一个男的喝醉完 我在北京,我想咨询两年前我在上大学,我和我的朋友还有一个男的喝醉完,那男的以不放心为由带我们两一起去宾馆开房,和我们住了一个房间,等半夜之后破了我同学的处,在我面前,我同被迫没办法成为他女友半年后来被她甩了,这个算强奸罪吗
2013-08-24 04:24 微信用户(北京)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李同红律师  2013-08-24 06:07
对你来说涉嫌强奸罪。 我的补充: 2013-08-24 06:08

更正一下,很难认定为强奸罪。

2 孙新律师  2013-08-24 07:28
如不自愿,算。
3 李建成律师  2013-08-24 07:33
你好,如果不是自愿的,算。
4 陈晓云律师  2013-08-24 08:39
你同学非自愿的,应当报案,涉嫌强奸罪
5 靳双权律师  2013-08-24 09:41
你同学非自愿的,应当报案,涉嫌强奸罪
6 徐卫东律师  2013-08-24 09:56
不自愿的话涉嫌强奸罪
7 孙新律师  2013-08-24 10:09
如果当时其不是自愿的,你涉嫌强奸
8 怀向阳律师  2013-08-24 10:56
你好,从你的描述上看,不算强奸。
第一次是强奸行为的,以后女方自愿又再次发生性关系,不视为强奸。
9 赵江涛律师  2013-08-24 16:37
如果不是自愿的,算。
10 风志律师  2013-08-24 20:54
违背女方真实意愿发生性关系的话,涉嫌强奸罪。
11 110网律师  2013-08-26 16:19
你好,如果对方没有实施暴力,并且女方也属于自愿,那么不涉及强奸罪,反之,对方实际强奸罪,可以收集证据,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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