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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营运损失赔偿问题
公交车营运损失赔偿问题 我车被公交车撞了,我车全责,公交司机跟我要事故当天的营运损失费以及修车产生的营运损失费,他的车只是前保险杠掉了点腻子,损失很小,事故发生之后一直在营运,跟我索要营运损失合理吗?怎么能证明他的车确实没有营运,从法律角度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2013-08-23 17:20 asdd20……(新疆-乌鲁木齐)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金雅东律师  2013-08-23 17:41
你好,你可以申请法院调取公交线路沿途的公安交通系统监控录像。至于营运损失法律有明确规定如真发生了营运损失,是应该支持营运损失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关于赔偿范围的认定
  第十四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损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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