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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凭的困扰
房屋租凭的困扰 律师:你好!我是在去年的二月份时买下两层的商住楼{含土地},买下的当时,前房东已经和现在的租用人签下了三年的合同,但后得知要出售楼房,租用人与前房东又改为五年合同。现今物价上涨得太厉害,所以我提出加租金,可是租用人说我要的租金太高,不愿按我的要求来加租,按市场的价格来说,现可出租三千多元,前房东的是一千九百元,我现在要求加到两千五百元,租用人只同意加到两千二百元,我与前房东没有签订任何的租凭方面协议与合同及保证书,也没有与租用人签订任何的租凭合同与协议,请问律师如果租用人不按我的要求来交租,我可以不租给现在的租用人吗?如果租用人坚持不般走,我如何的去处理这件事?采取怎样的方法!谢谢!
2010-08-29 23:52 OBA7833(海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8-30 00:01
买卖不破租赁,你只有继续履行。建议好好协商处理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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