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的抚养问题 我与男方因为家庭暴力,闹离婚,男方坚决不放弃孩子,还说不允许我看孩子,我什么财产都不要,我就特别想把孩子带走不留给男方(我们家是女孩今年不到6周岁,一直是我自己一手带大)男方现在没有固定收入,靠打零工,我本人呢也一样。我想把孩子带回娘家由外公外婆照顾,我来赚钱,我想知道走法律我有多少几率能得到孩子,谢谢大家。
2013-08-23 14:04 z70480……(辽宁-抚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8月23日 14时14分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女方生活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其他子女,不仅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男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如男方有赌博、汹酒等不良嗜好,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男方与女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女方照顾外孙子女的;
(6)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7)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母生活的。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女方生活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其他子女,不仅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男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如男方有赌博、汹酒等不良嗜好,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男方与女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女方照顾外孙子女的;
(6)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7)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母生活的。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8-23 14:08
收集证据胜诉可能性较大的
3 宋鑫律师 2013-08-23 14:22
你好,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原则,据你所述,你胜算很大。
4 王作勇律师 2013-08-23 14:35
从你叙述的情况看,基于孩子从小的生长环境,如果通过诉讼程序,孩子判给你的可能性很大。
5 陈晓云律师 2013-08-23 14:54
你得到孩子的可能性比他大。
6 张俊杰律师 2013-08-23 15:38
孩子一般会判给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一方抚养,判给你的可能性大。
7 110网律师 2013-08-23 16:11
得到孩子的可能性比他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