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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如何分割
财产如何分割 我们的房子所有购房款除在住房公积金中心贷款7万元之外,其余款项是从我父母兄妹以及亲戚朋友那里借来的。其中主体18.5万元、装修8.6万余元。当时,我们扯结婚证前后陆陆续续借的钱用于购房和装修。但是借钱的时候没有出具借据。现在我们离婚时,法院不予认可我所借的债务,反而将房产平分。这样对吗?为什么?
2010-08-29 23:02 bRP9943(湖南-湘潭)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8-29 23:19
如果你不能提供借款的证据,是很难认定借钱事实的存在。但你可以从二人收上下一下功夫,看看你们结婚前后二人的收入总共能有多少,除去你们生活支出,剩余还能支付那么多的房款及装修费吗?算一算帐不就将你是否借过钱的事推算出来了吗?再加上你的亲属证明,借款事实就有可能被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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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10网律师  2010-08-29 23:43
因为没有证据啊!法院只能这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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