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拍得房产后的问题。 我从法院成功拍卖到一套二手房,是国税局的宿舍,过户需要国税局盖章,可是我去国税局盖章,他们却说,他们的房子是不卖外人的,如果要盖章过户还需要付钱给他们国税,说是什么小区里的花园建设什么的钱和之前征地盖房的费用,我在拍卖前法院也没提及这些事,现在法院说让他们法院去找国税局协调,可说还要一级一级向庭长和院长汇报,起码要一个月才能去和国税局协调这些事,我拍卖房的四十多万款都是贷来的,天天都要付利息,本应该这些事法院都应该在拍卖前就必须协调好的,现在我天天催法院,他们就一天拖一天,这样也不是办法,望得到大家的帮助,指点下我有什么方法尽快处理此事。
2010-08-29 15:39 ksawei(福建-南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8-29 18:48
法院必须配合你们,只好催法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