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用 我是大兴安岭农名 现在我们这修机场路征用我个人开发的土地 是林地我个人开发的 原是草原管理部门管理 也是他们给发的证 后经草原管理部门和林业部门争夺管理权林业部门胜出 我的土地就归林业部门管理和收费 现在我们这的个人的土地又经我区新成立林田土地管委会管理 并由他们收管理费 并发给证照 现在还未发已经2年了 现在我的动迁的土地要按无证处理给7元1角4给补偿而土地局发的证给13元6 土地局发的证在我区都已经收回 并什么费用都不交属于无人管理还比我的给的多 再说我还是农民 请问这合理么
2010-08-29 14:00 dRD6029(北京)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8-29 15:06
你可以依法交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 赵江涛律师 2010-08-29 15:31
要看案件具体情况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