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抚养费 为什么法官不肯按照老公工资的20-30%算,硬要按照平均工资人均消费算?老公是事业单位的,按照工资的话要600多,但是法官为什么一定要按照人均消费的一半,算下来只有400了。 补充:网上查的都说按照工资的20-30%,我对法官说了,可法官说那是一般情况,那我问法官那我老公为什么不能按一般情况算,他有什么特殊情况呢?法官又开始谈其他的了。
2010-08-29 13:34 pkB1044(上海)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0-08-29 13:48
如果法院不按法行事,可以上诉。
2 张玉光律师 2010-08-29 13:51
建议上诉解决。
3 110网律师 2010-08-29 18:50
法官的判决是有道理的。谁告诉你一定要20-30%的?按照消费算是合理的。如果都有能力,每人负担一半是合理的。如果他有百亿财产但是没有收入是不是就不要支付了?一个月收入十万也要给你2万啊?没有道理的吗。
4 李军律师 2010-08-29 20:45
不服一审判决,可以上诉,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5 易明律师 2010-08-30 10:18
如果法院不按法行事,可以上诉。
6 代雨庭律师 2010-08-30 18:17
不服判决,可以提起上诉。不过小孩生活费也要考虑小孩的时间抚养需要的费用。详情请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