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纠纷引发的一些问题. 支付女方6万彩礼,女方以种种理由拒不还,调解无效.所以向当地法院提交了诉讼请求,女方得知要起诉她,便全家逃跑. 一个多月前委托律师写好诉讼,但迟迟不给立案,询问律师,律师说法院已经去过女方家两次,人不在家,也找不到人,建议我公告送达,并且去当地村委会写个女方家下落不明的证明材料.并说立案和公告是在一起执行的. 我目前的问题是 1:是先立案还是先送达传票? 2:如果没有立案的话,法院会去调查吗? 3:立案和公告送达是在一起执行的吗? 4:公告送达是否还要开出证明? 5:交给律师代理费2000元,诉讼费1300元.律师只写了个收条,并未开出任何收据手续,如果律师拖延不给开出收据和法律文书,该怎么办? 6:法院让我去村委会开证明,因为女方家目前只失踪了1个多月,开据证明该怎么写,证明其下落不明是否合适,如果村委会怕承担责任,不开据任何证明,该怎么办? 谢谢各位律师,麻烦帮看下问题.
2013-08-22 01:24 wangma……(江苏-徐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3-08-22 01:49
法院无法送达,就直接公告。不需要什么证明。
2 陈晓云律师 2013-08-22 10:51
先立案再送传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