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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纠纷
房屋纠纷 本人是京外人,于2010.2011年由本人出资在北京东城区分别买了两处房产,一套用来投资,另一套自住并说是给儿子当婚房的,并由儿子立下字据,其内容是:房屋产权归我,由于限购,仅以他的名义办证而已。
   问题的焦点是:现在儿媳妇坚持说房屋理应归她(他)们两口子所有,理由是:1.当时我口头承诺给她们做婚房;2.儿子所写房屋归属字据她没有签字,属无效字据。
   本来嘛房屋早晚都归我儿子所有,但这么一闹我很寒心。请问,法律会支持我吗?
    为谢!

                                      法盲
2013-08-21 15:16 吝气吃山(北京)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3年08月21日 15时21分
第一:房产在你儿子名下还是儿媳名下   第二:如果是在你儿子名下,是婚前过户给你儿子的还是婚后,综合以上问题为你做出详细解答
2 110网律师  2013-08-21 15:26
你好,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借名买房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纠纷,很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如果你当时有出资的证明,那么你可以以债务方式要求返还出资。 我的补充: 2013-08-21 15:27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 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无效,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3 李同红律师  2013-08-21 15:27
你好,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你儿子的个人财产。
4 杨振中律师  2013-08-21 15:30
您好,这种情况房屋的物权已转让,不能再过户。但是之前的协议中形成债权,可以要求儿子偿还房款。
5 孙新律师  2013-08-21 15:30
产权在你儿子名下,你全款购买的情况下属于你儿子的个人财产,与儿媳无关,没有儿子所写也如此
6 赵剑律师  2013-08-21 15:31
您好,您是否有当时出资购房的相应证据?如果有的话,我认为倒是可以诉讼维权
7 孙新律师  2013-08-21 15:38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详情可来电
8 孙新律师  2013-08-21 15:40
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借名买房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纠纷,很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如果你当时有出资的证明,那么你可以以债务方式要求返还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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