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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维持期间,夫妻双方关于如果离婚后的权利及义务的书面约定的合法性?
婚姻维持期间,夫妻双方关于如果离婚后的权利及义务的书面约定的合法性? 男方自愿与女方签订协议,协议内容是为了防止今后夫妻离婚引起纠纷,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1。若今后无论哪一方提出离婚,男方愿意将婚前购买的房产归女方;2。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请各位看看我写的这个协议是否有效?另外,如果有效,还望能详细告知应注意哪些?比如需不需要其他第三方人员签名或公证?或者协议签订后,男方能单方面宣布协议无效?
2010-08-28 23:42 eoQ4459(福建-厦门)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8-29 00:18
1、如果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则有效; 
2、公证也只能证明协议的真实有效合法,但还是没有强制力;
3、协议没有强制力,需要通过诉讼赋予强制力。
2 110网律师  2010-08-29 00:57
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可以随便约定,只是这个约定具有离婚协议性质,需待双方登记离婚时才发生法律效力。
3 110网律师  2010-08-29 08:08
1、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就有效。
2、公证,可以加强证明力
3、若男方反悔,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4 110网律师  2010-08-29 11:27
你们的约定属于婚内协议,现行法律对该协议的保护有限,这种协议的效力真正走到诉讼还是不一定能得到支持。
5 110网律师  2010-08-29 12:33
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都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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