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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需要用钱怎么办?
父母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需要用钱怎么办? 父母的拆迁房,超出原面积的按市场价购买的部分由其中一位子女出资,出资人要求房产证写他的名字,兄弟姐妹都同意并签有合同,合同内容写明原面积部分所有权仍属父母,那么,当父母病需要用钱时,是否应该由房产证登记人垫付?
2013-08-19 03:50 chunq(山东-济南)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3-08-19 08:08
你好,原来的约定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有争议,可以析产,让登记人拿出钱来补偿父母,以取得完全产权。
2 徐志远律师  2013-08-19 05:44
也可以,不要也行。
3 胡爱军律师  2013-08-19 07:56
父母无钱治病时,由子女共同负责出资
4 陈晓云律师  2013-08-19 08:04
子女都有义务出
5 110网律师  2013-08-19 08:22
赡养老人,是所有子女的法定义务。可以让所有子女分担。也可以用老人自己的财产或钱物支付,这样的话,就需要登记房产的子女和老人之间,按照产权的比例,进行析产,由登记房产的子女一方拿出相应的价值,用于治病或老人的其他开销,然后该房产或合同变更为登记房产子女一方的个人全部产权。
6 110网律师  2013-08-19 08:53
房产证所有权人没有义务代垫,但是作为子女,其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生病,其应提供治疗费用。
7 110网律师  2013-08-19 09:49
子女都有赡养的义务,房产证所有权人可以不代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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