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求助(被多人围殴致伤) 2013年7月26日下午上班期间,我和本车间的一个同事发生了口角(他是公司附近村里的人,我是外地人,我只知道他的名字和他当时所用车的车牌),下班后他和他父亲带了10多个人在厂门口把我打左眉处打裂一条约三指长的口子,我当时打110报了警,但是由于当时伤口流血严重我忙于去处理伤口所以没等警察到来先行离开打架现场,而且后来的几天我也没有再继续打110报警,后来听说那天在我离开现场后警察到过现场而且调看了公司的监控,但是直到现在警察都没有过问此事。我想请问律师我当时的情况算不算报警,如果算可不可以申请立案;如果当时的情况不算报警,现在已过去20多天我可不可以补报,如果补报的话应该到哪里补报?我只想让打人者付出应付的代价。(附:当时我没有鉴定伤口而只是用手机拍下了伤口的照片,而且伤疤现在仍然清晰可见,并且当时打架的情形也被公司大门口的监控拍了下来)。律师,麻烦您在百忙中帮我看一下。谢谢!
2013-08-18 21:48 shouha……(山西)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电话:18018220358 2013年08月18日 21时54分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2 孙新律师 2013-08-18 22:03
你可以及时报案
3 110网律师 2013-08-18 22:32
你好:向政法委、纪委、检察院和上级公安机关投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