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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在建筑工地上受伤,应该找谁负责。
农民工在建筑工地上受伤,应该找谁负责。 一农民工在建筑工地上施工时,下腹部被自己推的手推车碰撞受伤。当时未当回事,第二天早上,下腹部,疼痛难忍,出现呕吐现象,工地上的工友通知该受伤农民工的儿子,由其儿子送到医院。经医院查看后,该工人的下腹部,由于碰撞导致小肠穿孔,需要动手术,请问这该找谁负责人。如果工地上部管的话,又该找哪个部门管。
2013-08-17 20:47 yunzho……(广东-江门)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13-08-17 20:51
单位承担责任
2 徐志远律师  2013-08-17 21:02
应该找施工单位。
3 江珍来律师  2013-08-17 21:03
对于工伤,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被确认是工伤,拿工伤认定决定书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向劳动局提出,由劳动局指定的工伤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在司法实践中,怎样收集证据、收集什么样的证据对裁决的胜诉与否是非常关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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