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本人房贷未办下来,开发商以此为借口迟迟不肯交房 因为本人房贷未办下来,开发商以此为借口迟迟不肯交房,按合同规定2010.6.1交房,延迟到2010.8.25交房,今天去拿钥匙,开发商提出我们的物业管理费从合同规定6.1起开始缴纳。但是在中间开发商并未发放《入住通知书》请问物业管理费怎么缴纳,开发商的要求是否合法合理?
2010-08-28 00:50 xbH14(湖南-株洲)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刘江律师 2010-08-28 00:58
2010.8.25开始缴纳、
2 110网律师 2010-08-28 11:43
从8、25开始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