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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自行车在有人负责看管收费的存车处丢失,但没有凭据,是否能得到赔偿?
我的自行车在有人负责看管收费的存车处丢失,但没有凭据,是否能得到赔偿? 我的自行车停在地铁站存车处丢失,收费停车处从不给存车人任何的停车牌之类的凭证,所以当我的自行车丢失后他们并不承认我的车在他处丢失。我报警后警察发现停车场没有任何的摄像头,我也找不出任何依据,所以觉得车丢的很冤,我花钱停车就是为了有安全保障,可是事实上一点保障都没有,警察当时调解减免我两个月的停车费。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应该怎么办?
2013-08-17 10:51 peace_……(北京-朝阳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8月17日 10时55分
你好,既然是有偿保管,那么就有责任赔偿你的损失,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诉讼维权要求经济损失。 我的补充: 2013-08-17 10:55

诉讼地:诉讼需要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一年以上的法院,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时效:一般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 何翠主任律师  2013-08-17 10:53
没有证据的话,最好协商
3 110网律师  2013-08-17 10:55
没有证据很难要到赔偿。
4 孙新律师  2013-08-17 11:03
有证据证明时,不同意调解,可以起诉
5 赵江涛律师  2013-08-17 11:05
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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