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劳动纠纷法律咨询
职工保险及带薪年假问题
职工保险及带薪年假问题 我是北京人,现在一家外企公司工作八年,有合同。这家公司在注册在河北廊坊,由于八年来至今公司没有给我交纳保险,也从没有休过带薪年假,请问我该怎么办?年假怎么计算,保险及年假我可否申请现金补偿?请律师给以相关回答。谢谢!
2013-08-15 20:44 sunny_……(北京-海淀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2013-08-15 20:46
您好!年假是不可以累积的!
2 常路律师  2013-08-15 20:48
您好!
1 可以到劳动稽查部门投诉,要求补缴或相应经济补偿金;
2  可以要求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3 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拖欠或克扣的工资及其拖欠或克扣工资额加付25%经济补偿金;
4 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或辞退的经济补偿金;
5 单位行为属于违法,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6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7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8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详情请来电咨询。
3 徐卫东律师  2013-08-15 20:54
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保险并按节假日标准给予休假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直接起诉
4 怀向阳律师  2013-08-15 21:54
1、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未缴纳的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交或者支付相当于保险金的经济补偿。
2、如果因为工作原因无法享受带薪年假,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3、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律师费用以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