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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在我店里帮忙,骑了我的摩托车把人撞死了,我该付多少责任
高中生在我店里帮忙,骑了我的摩托车把人撞死了,我该付多少责任 2013.8.13日因为店里生意忙,招了几个学生帮忙卖花,有一个学生去送花,我没注意骑的我的踏板摩托车,没有牌照和行驶证,学生也没有驾照,在路上和一骑自行车的老人相撞,抢救2天无效死亡,我应该付什么责任,付多少责任,老人是男性,59岁,女学生差三个月满16岁。
2013-08-15 18:09 蓝眼泪的(陕西-汉中)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党鹏律师  电话:18629082664  2013-08-15 18:35
作为雇主,雇员在从事职务行为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的,由雇主承担
2 康治斌律师  2013-08-15 18:18
你作为雇主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肇事学生已涉嫌交通肇事罪,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8-15 19:12
《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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