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能分吗? 我父母97年在农村老家购置宅基地一处(至今未建房).当时未办证,但有转让合同和证明人.2000年我婚后以我的名子办理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在宅基地使用卡片(存根)家庭人中状况档中填写了父母,兄弟,我和妻子五人的名子(不知和本案是否有关).现我正在离婚,妻子以使用证上是我的名子且为婚后办理为由认定该宅基地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对其使用权进行补偿或折价分割该宅基地.请问可以吗?
2010-08-27 13:12 单身灰太狼(河北-邯郸)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8-27 15:22
你的妻子有权利主张使用权。
2 李建成律师 2010-08-27 16:26
可以主张使用权利
专业的法律问题,建议你尽早寻求律师的帮助!
提示:如需当面咨询请务必提前预约,并带齐相关材料(咨询免费)
李建成律师免费法律咨询热线:010-64417050
或者15910799844 (早9.00-晚8.30)
Q:1106316203 531834416
个人网址:www.lijiancheng.com
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中路安贞桥西深房大厦10C
专业的法律问题,建议你尽早寻求律师的帮助!
提示:如需当面咨询请务必提前预约,并带齐相关材料(咨询免费)
李建成律师免费法律咨询热线:010-64417050
或者15910799844 (早9.00-晚8.30)
Q:1106316203 531834416
个人网址:www.lijiancheng.com
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中路安贞桥西深房大厦10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