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人身损害法律咨询
我们到底应该怎么做?
我们到底应该怎么做? 我同学的爸爸因为村上书记(女)辱骂自己,一时很生气将书记打了。然后书记轻微骨折,在医院住了一段时间,但后来同学家因为家中太忙而没有及时对书记进行赔偿,书记就将同学的家长告了,然后同学的爸爸被抓了。书记开始要求赔偿7万,但同学家中贫困,又有两个读大学的孩子,实在赔付不起。
2013-08-14 23:15 南亚楠(陕西-延安)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2013-08-14 23:17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公安机关立案后,对方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当然对方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3,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对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5,打人者致对方伤害依法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而且还需要承担人身伤害赔偿责任。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者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通俗点说就是既要打,还要罚;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我的补充: 2013-08-14 23:18

关键取决于伤情鉴定结论。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8-15 09:12
要承担打人的法律后果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8-15 16:34
打人者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构成轻伤以上,涉嫌故意伤害,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4 王晔律师  2013-08-18 16:16
打人者致对方伤害依法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而且还需要承担人身伤害赔偿责任。如果构成轻伤或以上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