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相撞事故 8月27日半夜2:30左右,我上班开电瓶车,在非机动车道,由东向西行驶,至秦妈火锅,与对面逆向行驶的电瓶车相撞,我的电瓶车前面板报废,面部、右手、左腿膝盖合计擦伤7处。对方电瓶车后储物箱损坏,后坐女同志大腿外侧擦伤,称不能走了,右手不能动。报110,做好记录后,女同志被她同事送医院。我直接去公司上班。
我想知道大致的责任认定和处理结果。
谢谢各位律师
我想知道大致的责任认定和处理结果。
谢谢各位律师
2010-08-27 06:21 F8C586(江苏-南通)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8-27 09:39
交通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依法认定并对责任进行划分。请你协助交警部门工作,相信会依法处理。
2 2010-08-27 10:22
如未出现重大伤亡,交警会给你们调解,调解不成,会出具责任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