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你好:我是邵*,1984年出生,是广西梧州碟山区夏郢镇人士,是农村户口,已婚2年,生有一男孩(2岁多),家有父母(父60母56)和哥(哥2010年2月已婚并生有一女),我于2009年8月1日晚在广东肇庆321国道发生车辆事故,我驾驶摩托车与河南人开的大货车相撞,事故责任认定书上写属于主次责任,我负主要责任,对方负次要责任。事故后我经治疗目前病情基本稳定,该事故致使我左大腿截肢,残联认定为三级伤残,现已装好假肢,目前医疗费用13万左右包括假肢的(假肢1万6),对方已给医疗费用5万多,我想咨询一下赔偿方面的事情,如果按照主次责任三七分的,我可获取多少赔偿?我应该怎样去做?
2010-08-27 04:28 ech8471(广西-梧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10-08-28 11:21
你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已经在广东肇庆生活一年以上,可以按照城镇人口的标准来计算,建议委托律师代为办理才能最大限度的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
2 110网律师 2010-08-27 07:51
你应该起诉索赔。你的伤残应该由法医鉴定部门评定,不可能是三级,膝盖下截肢的一般6级伤残,膝盖上截肢的一般为5级伤残。能装假肢,6级伤残可能吧。残疾赔偿金为63990元,精神损害费酌定为20000元,误工费4000元,护理费2500,营养费2000,住院伙食补助费2500元,交通费1000元,被抚养人生活费19492+24365元。小计139847元。其中112000元为保险公司赔偿给你,13.9847万-11.2万=1.7847万,再按比例各自承担,X30%=0.5354万为对方还应承担。
医疗费13万-保险公司1万=12万,对方承担30%=3.6万,5万-3.6万=1.4万为应该退还对方的;
总计:112000元+5354元-14000元=103354元,为你在本案中应获赔偿款。若满意,可以委托本律师代理。
医疗费13万-保险公司1万=12万,对方承担30%=3.6万,5万-3.6万=1.4万为应该退还对方的;
总计:112000元+5354元-14000元=103354元,为你在本案中应获赔偿款。若满意,可以委托本律师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