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能主张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到男方名下吗? 2010年1月5日办理了离婚,协议写明孩子由女方抚养,事实是孩子一直在男方家抚养,女方支付抚养费。孩子目前三岁半,从一岁起一直在单独随男方在祖父母家生活,而女方独自在外祖父母家生活。男方现职业为司机,女方刚到新成立的某保险代理公司做内勤。
女方主张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到男方名下。而男方拒绝了。理由是祖父母不愿意继续帮带孩子。
男方的父母是单位的退休工人,有固定的住所,享受养老等社会保险。而女方的父亲已经去逝,家里的房子是父亲与兄弟姊妹共同建造享有,女方的母亲是个体,��
女方主张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到男方名下。而男方拒绝了。理由是祖父母不愿意继续帮带孩子。
男方的父母是单位的退休工人,有固定的住所,享受养老等社会保险。而女方的父亲已经去逝,家里的房子是父亲与兄弟姊妹共同建造享有,女方的母亲是个体,��
2010-08-26 17:44 emma10……(广西-河池)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10-08-27 13:18
你好,可以要求变更小孩的抚养权。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