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应诉方,我提交了不利自己的证据,可以开庭前撤销吗? 如:家庭暴力的证人证言
家庭暴力的接处警记录表
如对方律师已经拿走复印件,对我有什么不利的吗?会不会成为对方的新证据?
家庭暴力的接处警记录表
如对方律师已经拿走复印件,对我有什么不利的吗?会不会成为对方的新证据?
2013-08-13 15:06 tomoya……(天津)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3年08月13日 15时39分
当庭举证时可以不作为证据提交
2 陈晓云律师 2013-08-13 15:30
已经被对方拿走了,无法撤回了。
3 孙新律师 2013-08-13 16:02
你好,如果你不想提交,可以再举证时不提交,对于出警记录,你不提交他们自己也会要求法院调取
4 齐志龙律师 2013-08-13 16:11
复印和原件需要核实真实性
5 韩委志律师 2013-08-13 16:38
可以撤销。
6 孙新律师 2013-08-13 17:52
没关系的,只要你当庭不作为证据使用即可,如果你不想离婚,庭审中坚持你们夫妻二人的感情非常好,坚持不离婚即可
7 110网律师 2013-08-22 22:02
围绕夫妻感情没有破裂进行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