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可以执行规定77条申请法院追加被执行人吗? 债务人是一家有法人资质的联营企业,几年前被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法人存在,但企业已经是人去楼空,无财产履行法律文书判决的义务,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7条:“被执行人为个人合伙组织或合伙型联营企业,无能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追加该合伙组织的合伙人或参加该联营企业的法人为被执行人”的规定,请问债权人可以申请执行法院裁定参与联合经营的企业的法人为被执行人吗?法院会支持吗?谢谢!
2013-08-11 17:25 平凡的888(北京-东城区) 已有 1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3年08月11日 17时28分
可以申请追加被执行人的,应支持的。
2 吴丁亚律师 电话:13552751245 2013-08-11 17:43
有证据可以追加
3 李建成律师 2013-08-11 17:29
您好,这要看债务人是否是合伙组织,如果是具有法人资质的企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伙组织获合伙型联营企业。
4 陈晓云律师 2013-08-11 17:31
可以申请
5 朱孟喜律师 2013-08-11 17:54
不可以 因为其不是判决书中的被告 所以无法追加 只能另行起诉
6 徐志远律师 2013-08-11 17:57
不可以的,可以起诉要求该法人组织进行清算,不清算或者无法清算,法院可以判决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7 孙新律师 2013-08-11 18:14
可以申请的
8 常路律师 2013-08-11 18:20
您好,可以申请。
9 孙新律师 2013-08-11 19:52
法人资质联营与合伙型联营存在区别
10 徐卫东律师 2013-08-11 20:15
这得看是否是合伙性质的企业
11 怀向阳律师 2013-08-11 21:12
你好,是否可以申请主要是看企业的性质,
12 李同红律师 2013-08-12 07:29
这种情况下很难追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