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买卖 我本人有一套在建中的拆迁安置房在2010年2月经房产中介以70万元的价格卖与他人,合同中约定:1、合同签订后买方付给我8万元定金;2、在2010年8月我交付买方房屋钥匙后,对方再付给20万,3、在办房产证过户手续再付清42万的款项。现在房屋马上要交付,但是却被告知农村拆迁安置房要在5年后才可以上市交易,请问:1、我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另外如果买方坚持要过户后才可以付清房款,那么我是否可以要求买方增加支付这42万元的利息?
2010-08-26 09:21 chsame(上海-嘉定区)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08月26日 10时11分
这说明中介不专业或者故意隐瞒。你们的合同应从一开始就订立成5年以后去过户的合同。但是中介和你们这么一说,估计就很难成交了。中介自然无钱可赚。就你们目前的情况,可以采取42万元找第三方监管,存成定期,这样双方的利益都没有损失。
2 110网律师 2010-08-26 09:27
合同有效。但是无法有效执行,有效保障双方权益。建议协商解除合同。可委托律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