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怀孕三个月了,在我怀孕期间他跟前妻领证复婚了我可以告他什么吗? 我现在已经怀孕三个月了,在我怀孕期间,他跟他前妻又领证复婚了,我现在可以告他什么罪名吗?他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2013-08-11 09:24 吴小晓(江苏-南通)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3-08-11 09:42
那可能涉嫌重婚罪
2 何峤巍律师 2013-08-11 09:27
如果男方与前妻复婚后仍然与你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涉嫌重婚罪,你可以自诉。否则无法起诉。但如果你选择生下孩子,男方应给付孩子的抚养费,同时应承担你部分的医疗费用
3 110网律师 2013-08-11 09:31
如果你们已经领过结婚证,或者对外以夫妻名义生活,他涉嫌重婚罪。他承担什么法律责任,要看你们之间的关系而定。不能简单以怀孕这个事实来定性。当然,如果你选择将孩子出生,他要承担孩子的抚养义务;如果你选择终止妊娠,他要承担终止妊娠的费用及你的误工费、护理费等损失。
4 陈晓云律师 2013-08-11 09:47
你俩同居的,可告他重婚罪,重婚罪的法定刑为有期徒刑二年以下或拘役
5 孙新律师 2013-08-11 10:26
涉嫌重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