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人打一家人 属于什么伤害 8.10卢某和曹某发生争执,卢某报案,叫曹某前去派出所。曹某故意拖延不去,就在这期间,他叫了4个长安车的人去了卢某的家里报复,打伤了卢某的爸爸妈妈,姐夫。卢某赶回来,也被打了,于是便拿起菜刀乱挥,砍伤了曹某叫来的几个“兄弟”。当派出所的人赶来时,曹某的人跑了,就剩几个,被抓了。卢某一家人去医院做检查去了,曹某被砍伤的人也去了医院。在派出所里,主谋曹某和卢某的爸爸在与公安谈话,最后曹某人及他带的那几人被拘留,公安叫曹某人写保证,以后不能伤害卢某家人,可是他们留下一句话,【不可能】请问律师:这属不属于团伙,还有是否构成故意伤人,对于被害人,应给予怎样的赔偿?对于曹某又应该给予怎样的惩罚??
2013-08-11 09:05 PINGZI……(贵州-遵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3-08-11 09:43
构成故意伤害
2 敦新余律师 2013-08-11 09:07
是否构成故意伤害要看能否做出轻伤鉴定。
3 张 静律师 2013-08-11 09:11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