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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如何要回自己应得的东西?
离婚后如何要回自己应得的东西? 我和老公09年结婚并生一女,结婚生小孩的费用几乎都由我家人出。期间并向我家人借现金十余万(未写借条)。小孩现已11个月他未抚养过他。直到上个月我来到老公的所在地晋江才发现在此地他还有女朋友(以前我们不在同一个城市)。发现此事后,他提出离婚。我同意离婚但我提出的条件是欠我家人的钱要还。但他就一句话没钱还。到现在为止,他还是和那女的一直来往。我想我此种情况可以起诉他,拿回自己应得的东西吗?
2010-08-25 18:48 JPY2623(福建-泉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0-08-25 18:50
注意收集外遇证据,到时起诉离婚不仅可以拿回自己的东西,还可要求他赔偿。
2 苏奕欣律师  2010-08-25 20:03
实际上,你如果离婚了,钱又不一定就能拿的到,为何一定要选择离婚呢?因为,你假使得到了胜诉的判决书,可是对方却没有钱,你说怎么办呢?没有办法的。强制执行不了的。
如果可以协商,让对方直接给现金,再同意离婚。
向你娘家借款,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呢?还是个人债务,这个必须通过字据,或是录音,将这事实固定下来,否则日后会麻烦的。
3 110网律师  2010-08-25 22:07
你好,如果你们双方都同意离婚,可以协议离婚,双方约定条款,把你想要的条件说出来,关键是看你老公是否同意,如果双方达不成协议,只能走法律途径,这时,你必须收集你老公有外遇的证据,这样才能保障你的合法权益。。。如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
4 陆德强律师  2010-08-25 22:38
1、向娘家借钱,即使有借据,可信度不高。但是,如果有其他的证据说明,也是属于共同债务,男方负有偿还义务。
2、男方对孩子抚养较少,你可以主张补偿,并且这点对你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比较有利。
3、男方有外遇等过错,你可以主张过错补偿。
4、无论对方现在是否有钱,如果你确实是对婚姻失去信心,适当的时候就应当起诉,为自己和孩子争取利益。
5 易明律师  2010-08-26 09:43
注意收集外遇证据,到时起诉离婚不仅可以拿回自己的东西,还可要求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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