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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拒不迁出户口. 男方怎样保障婚后的利益保障?
离婚后女方拒不迁出户口. 男方怎样保障婚后的利益保障? 离婚后女方拒不迁出户口.想拖住男方户口本上的份额. 想以后得到拆迁补偿.
但可能十年八年都没拆迁.男方应怎样保障自己的利益? 或者离婚协议上应怎样写?是另注明.离婚后,女方应主动在三个月内主动迁出户口.男方会配合女方迁出.如三个月不迁出.将来任何关于户口本上的利益分割都将给予男方.如村内分红.拆迁等等都不关女方的事.  这样可以吗?   如果女方不愿意可以怎么做?
2013-08-09 16:04 263379……(广东-清远)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刘青芳律师  2013-08-09 16:28
你好,可以分立户口。
2 陈晓云律师  2013-08-09 16:52
户口不能强迁,户口上的利益为基于人身属性的权益,归户口本人,约定无效。
3 110网律师  2013-08-09 17:43
迁出户籍要符合条件,要有落户地的派出所出具准迁证,不是所有离婚后的人就能迁出户籍,有时想迁出都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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