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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事故咨询
汽车事故咨询 交警定责对方付全责,新车3月没到。然后保险公司让我去4s店修车,保险杠全部从做漆,前中网塑料板更换新的。修车最少三天,主要涉及问题,我中网上后期装了装饰亮条,换新的后4s店说没办法装到新的上去,价值150元,然后修车期间造成我没车用,租车一天最少200,打车从家到上班,单趟最少50,晚上我是凌晨3点下班,根本没车回来,住宾馆一天150左右,这些费用对方保险公司全部不承担,让我找车主,车主听我说过后,说等会给我答复,接着把我拉入黑名单,电话无法打通。我找交警队,交警队说只负责定责,其他与他们无关,又打110,说让我打市长热线12345,市长热线让我找法律咨询。一层接一层。现在对方车主找不到,还涉及我修车钱没人付,对方保险公司是把赔偿打给他的。请问我该怎么办?
2013-08-08 14:18 qw4218……(安徽-滁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宋鑫律师  2013-08-08 14:21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2 孙新律师  2013-08-08 14:39
可以向法院起诉。
3 陈晓云律师  2013-08-08 14:43
 1、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2、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3、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4、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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