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辆损失保险理赔的问题 今年6月11日,我与对方均是小轿车相撞,对方拐弯我直行,经交警认定为同等责任。
1、我车购买了是人保全险,对方车辆买了太平洋的交强险。
2、我车维修费用是3万9千多,已经在人保合作4S店维修完毕。对方车辆定损是2万8左右,尚未维修。
3、由于维修费用较大,我现在想由我购买的人保保险先垫付我方车辆的维修费用3万9千多。
问题:
1、对方车辆若是迟迟不维修,不提供维修发票我是不是很难获得理赔?
2、请问是否有相关的法律条款或保险条例可以支持我先得到我方保险的垫付理赔?
1、我车购买了是人保全险,对方车辆买了太平洋的交强险。
2、我车维修费用是3万9千多,已经在人保合作4S店维修完毕。对方车辆定损是2万8左右,尚未维修。
3、由于维修费用较大,我现在想由我购买的人保保险先垫付我方车辆的维修费用3万9千多。
问题:
1、对方车辆若是迟迟不维修,不提供维修发票我是不是很难获得理赔?
2、请问是否有相关的法律条款或保险条例可以支持我先得到我方保险的垫付理赔?
2013-08-08 14:06 xxmzls(福建-泉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2013-08-08 14:15
您好!协商不成的话,是可以起诉解决的!
2 110网律师 2013-08-08 14:47
协商不成,诉讼处理。
3 陈晓云律师 2013-08-08 14:48
1、不提供维修发票很难获得理赔
2、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先行垫付。
2、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先行垫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