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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辆摩托车相撞,交警定我方为主要责任,对方为次要责任
两辆摩托车相撞,交警定我方为主要责任,对方为次要责任 摩托车和摩托车相撞,对方人伤残了。双发都购买了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保险公司赔偿的项目有哪些?各项赔偿费用的计算方法。
2013-08-08 11:16 378545……(云南-大理)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3年08月08日 11时55分
1、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2、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3、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4、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2 姚发明律师  2013-08-08 15:39
交强险赔偿限额:医疗费10000元,财产损失2000元,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超出交强险赔偿范围的部分以事故认定书来划分责任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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