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身伤害被告人非本地人的问题 甲乙两人发生纠纷,乙动手将甲在A地打伤,经检验甲为9级伤残。甲乙两人原户籍所在地都是A。但乙现已将在两年前将户籍迁移至B地(省外),但在A地仍有房产及单位社保关系,每年仅春节前后回B地,一般都生活在A地,但现在在A地未办理暂住证。
请问现在甲能否在A地纠纷发生所在地起诉乙?一定要去B地么?因为涉及到跨省非常不方便
请问现在甲能否在A地纠纷发生所在地起诉乙?一定要去B地么?因为涉及到跨省非常不方便
2013-08-08 10:17 xiaoqi……(贵州-贵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电话:18018220358 2013年08月08日 10时32分
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2 孙新律师 2013-08-08 10:24
你好,可以在行为地或者在被告所在地
3 孙新律师 2013-08-08 10:39
你好,可以到行为实施地或被告住所地起诉。